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在人们通常把它简称作所的这个情况下, 它是属于那种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这个大体系里面的基础职能机构, 它会直接归到区或者县一级的城市管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城管局去管理, 在法律方面它是要承担起自己辖区内的那部分关于市容以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监督工作, 还有那些跟行政执法相关的辅助工作, 它的核心目的说白了就是为了管好城市表面上的样子, 同时保证好环境里面最根本的那些东西, 因为它直接面对的是普通的市民和大家的企业, 所以它在整个城市环卫管理体系里面被定位成最接近一线那个实际干活的地方, 是最靠前的那种执行主体。
主要职能
1. 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这个职责是每天对城市里那个辖区道路、广场以及公共绿地这些地方的环境保洁的质量, 去做正常的检查还有考核动作在里面, 主要任务就是要盯着看那些负责环卫工作的单位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去把地扫干净, 用高压水枪冲洗路面, 还有把那儿的垃圾收集之后运输走这些事都落实到位没有。
2. 城市垃圾(固体废物)管理, 就是要去监督生活垃圾从收集起来, 到转运出去, 再到最后处理掉的整个过程。也要去管理垃圾桶或者说是垃圾箱怎么设置, 以及怎么去把它们里面的东西清运走。还要去监督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还有有害垃圾这些专门的垃圾, 是不是在进行规范化的处置操作。
3. 市容秩序维护: 需要去查处那些占道经营的状况, 也需要去处理违规设立摊点的现象, 还得去整治乱堆乱放的情况, 同时要对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监督, 并且要打击违规张贴以及散发小广告的举动, 这些都是破坏市容的行为, 另外还要配合着开展针对城市六乱问题的整治活动, 所谓城市六乱指的是乱停车、乱堆放、乱建造、乱丢弃垃圾、乱张贴以及乱悬挂这些情况。
4.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要负责把公共厕所给规划出来, 并且进行建设, 还要运营和监管, 管理垃圾转运站、环卫车辆以及配套的设施, 保障这些环卫基础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5.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道路保洁作业当中会出来的灰尘扬灰还有噪音吵杂的问题, 要进行监管检查工作要盯着, 还得催着那些搞施工的人把防止灰飞扬以及把声音弄小点的办法给落实到实际干活里去。
6. 应急保障与专项任务: 要在那些大型的活动举办的时候, 还要在面对突发的一些事情, 像是暴风雪来了, 又或者是洪水涝灾发生的时候期间, 去承担好市容和环卫的应急保障工作, 然后组织人去专门地做清理冰块的那些事情, 还有进行清淤以及排除积水等等这样的专项作业。
管理范围与日常职责
这个管理范围一般情况下会把它覆盖到在辖区里面的那些城市已经建好的区域, 这里面具体来说是包括说市政道路, 公共区域, 背街小巷, 还有建成区周边这些地方。
日常职责涵盖制定并执行辖区环卫保洁标准与考核方案, 对环卫外包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监管与费用结算审核, 受理市民关于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投诉举报并限时办结, 编制年度环卫经费预算与执行报告, 组织环卫从业人员培训与劳动保护管理。
常见办事事项
去办理那个叫做公共垃圾容器或者垃圾收集点的设立申请, 或者是变更申请, 亦或是撤销申请。
去办理那个建筑垃圾还有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手续, 把这个申请办一下。
申请占道堆放、搭建临时设施(需符合市容规范);
环卫企业和物业单位办理服务质量考核对接这件事。
市民们会去通过那个12345热线, 或者是在线下的窗口, 来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的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 我们这里边是要求必须在72小时这个时间范围里面去给出响应和处理的。
机构隶属与执法权限说明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这个机构本身, 它就是属于行政执法辅助性质的存在。它是不能够够独立地去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那些涉及到罚款,或者责令停业这样的行政处罚事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是需要由所属的城市管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城管局, 或者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来依法作出的决定。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做的事情是案件进行调查, 把证据固定下来,还有协助执行这些前置性的工作。如果市民觉得需要对那个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大城群众说事,那么法定的被申请人或者是被告应该就是那个作出处罚决定的城管部门或者是综合执法局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它绝不是管理所。
以下内容是依据各个地方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现行的城管体制改革文件来整理的, 至于具体哪些事情归谁管, 还有去办理具体的事项应该遵循什么细则, 请以当地的城市管理局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