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2019年经过了修订, 并且在2020年1月1日这一天开始实施, 这部条例是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的, 它属于广州市在市容和环卫管理方面最基本的那一类法规, 凡是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里面的、涉及城市市容以及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活动, 都要去遵守这个法规的规定, 接下来我们打算从三个方面的情况来为大家梳理出里面的重点内容, 这三大方面的具体内容指的是适用范围究竟包含什么范围, 核心管理要求当中规定了哪些主要的必须遵守的条件, 最后就是关于处罚的相关标准具体是怎么确定的。

01适用范围与主管机构

这个条例在广州市的整个行政区域里面都是要用的, 这当中包括了各个区建好的地方、还有镇、村里这些地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就是市容环卫的主管部门, 他们负责把本条例拿去实施, 还有去监督以及进行处罚;至于各个区、各个镇人民政府呢, 他们就负责自己管辖范围里面的具体管理工作。

02市容管理核心规定

(一)户外广告与招牌

关于设置户外的广告以及店面的招牌, 这事情是需要经过规划局或者是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的。在进行设置的时候, 不能把建筑物主要的采光面给遮挡住, 同时也不可以影响交通的正常情况, 还有公共设施的使用也是不可以受到影响的。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处罚标准与合规要点(图1)

如果有人擅自进行了设置, 又或者是违规进行了设置, 那么有关部门会责令其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者改正。如果过了这个限定的时间还是没有改正的, 那么就要面临罚款, 罚款的金额是一千块钱到一万块钱之间。

(二)城市道路与公共空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来从事摆摊设点、堆放物料这样的行为。如果是因施工, 确需要临时占用这些地方, 那就必须取得占道许可证。对于违规占用这种行为, 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的外立面得保持干净, 别搞得太乱, 不准随便在那地方贴上东西或者挂上宣传材料来搞什么活动。每个单位对于自己管着的建筑物还有各种构筑物, 都有责任要去维护好它们, 不能放着不管。

03环境卫生管理核心规定

(一)生活垃圾分类与清运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处罚标准与合规要点(图2)

广州这个地方现在实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事情, 然后单位还有个人都应该按照那个分类的规矩去投放生活垃圾。

要是你随心所欲地把垃圾倒掉、扔得到处都是或者堆放起来的话, 对于个人的话就要进行罚款处理, 这个罚款的金额是五百块钱以下或者是五十块钱以上, 而对于单位的话就要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是在五千元以下或是五百元以上。

(二)环卫设施保护

不可以把环境卫生设施给毁了, 也不可以从里往外拿东西, 更不能没有经过允许就把这些设施给拆掉。要是有人违反了上面的说法, 就会被要求把东西弄回到原来的样子, 或者进行赔偿来弥补损失, 除此之外, 还需要掏出钱来当罚款, 这个罚款的数目是在500元这个数和5000元之间。

(三)餐饮与商业经营者义务

那些做餐饮的、经营商场的, 还有管农贸市场的单位, 都得把收垃圾用的容器准备好, 而且要保证这容器是没问题的, 是符合要求的。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处罚标准与合规要点(图3)

04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汇总

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随意倾倒、丢弃垃圾(个人) 罚款50–200元
随意倾倒、丢弃垃圾(单位) 罚款500–5000元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罚款1000–10000元
违规占用城市道路 罚款500–5000元
损毁环卫设施 赔偿损失,罚款500–5000元
拒绝、阻碍城管执法 由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05施行与修订说明

本条例最近一次修订发生在2019年10月31日, 当天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相关内容。在2020年1月1日, 这一版本开始施行。在此之前的旧版本, 在这一新规则起效的时候, 直接被废止掉不用了。

对于那些在执行这个条例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细分细则部分, 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 还有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那个部门, 来另外制定, 并且公开宣布的。

这些要点都是从条例原文里面提取出来的, 如果你要想去看完整的条文内容的话, 是可以登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的, 或者是登录那个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官方网站的, 这样就可以拿到全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