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也就是(WS/T 512), 还有《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规范要求》的核心内部文件, 它适用于乡镇卫生院, 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还包括其下属站点。
这个制度一旦发布, 就必须覆盖到全院所有的科室, 还要覆盖到所有的病区, 同时要覆盖到所有的公共区域, 更要覆盖到医疗废物暂存点, 这样才能确保环境管理工作有标准可循, 有具体分工明确到人, 有检查机制来落实, 还有追责体系来保障。
一、管理职责分工
院长(主任): 他是第一责任人。他对全院环境卫生管理负总责。他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
后勤/总务科, 也就是日常环境卫生的执行与监督主体, 它是负责清洁排班、保洁人员管理、耗材采购以及环境指标监测的。
各临床医技科室:, 在本科室的环境卫生方面,, 作为直接责任人这一角色的科室主任需要负责落实日常保洁工作,, 并且开展相关的自查活动。
负责对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进行管理, 同时需要对医疗废物的全流程实施监管工作, 还要对各项制度在实际情况中的执行进展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动作, 并且每个月都要出具相应的书面形式的检查报告内容。
二、环境卫生核心标准
1. 地面与物体表面
普通诊疗区的地面, 每天都要用湿的方式清洁, 而且次数不能少于两次, 如果发现地面上有污染物了, 就应当随时进行消毒。
物体表面, 包括诊桌、输液架和门把手这些东西, 需要在每天进行擦拭消毒, 这个次数是不能少于2次的, 用的消毒液要含有浓度达到每升500毫克有效氯的这种消毒剂, 或者使用浓度为75%的乙醇。
对于感染病区以及肠道传染病专区的环境表面消毒频率, 现在要求提高到每天至少4次, 而且所使用的有效氯的浓度也要提升到每升1000毫克。
2. 空气管理
普通诊室和候诊区的每日通风次数是不得少于两次的, 然后, 每一次的通风时长也是不得少于三十分钟的。
对于那些使用空气消毒器的具体科室, 它们必须在每天运行并且让机器至少持续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与此同时, 相关人员需要对紫外灯管的照射强度情况展开每月一次的专业检查测试, 一旦经过检测发现数值已经降到了70μW/cm²以下这个标准界限里面了, 那么就必须要立刻进行更换处理。
3. 医疗废物管理
必须严格地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去执行分类收集工作。关于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这些类别, 绝对不可以将它们混合堆叠在一起进行装盛处理。
这个暂存点, 是需要每天进行两次清洁和消毒的, 要确保地面处于干燥的状态, 不能有任何的渗滤液存在, 并且物品的存放时间, 是绝对不能超过48小时的。
转运这辆车它是专用的, 它走的路线也是固定的, 绝对不能够穿过那个清洁区的范围。
4. 公共区域与卫生间
对于公共走廊以及楼梯来说, 每天都要进行拖地擦拭作业, 这个次数是不能少于两次的。
卫生间会每隔两小时进行一次清扫工作, 洗手液以及擦手纸是需要每天补充的物品, 地漏则要每天都进行检查以便防止出现返味的情况发生。
在卫生间内部, 是不允许存放医疗废物的, 并且也不能存放其他那些跟诊疗工作完全没有任何关联的物品这个东西。
三、检查与考核机制
科室责任人要在每天上班之前查一次大城群众说事,也在每天下班之前查一次, 然后填写那个叫做《科室环境自查表》的东西, 这叫日查。
周查指的是后勤科进行的检查活动, 这种检查在每周里面至少要进行两次, 而且时间不固定, 属于不定时抽查, 最终检查结果会被记录到保洁人员的月度绩效考核里去。
感染管理科每月会进行一次全覆盖督查, 这个工作就是月查, 他们会用ATP生物荧光检测仪去对高频接触的表面进行采样检测, 要求的合格率是必须要大于或等于百分之九十五。
考核的意思是, 如果一个科室在连续两个月的月度检查中都没有达到合格标准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那么这个科室当月的质量绩效会被减掉一部分。对于保洁人员来说, 如果在单次检查中没有达到要求, 必须当场进行整改并且被记录在案。如果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出现了三次不合格的记录, 那么该人员将被调离工作岗位或者被解聘。
四、附则
本项规则是由后勤科这边来负责解释一下, 并且要进行修订的, 从它发布的那个日子开始, 就正式起到作用。如果遇到国家或者是省级的那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了新的规矩, 那就按照他们的那个新规定来执行。
我们全院的所有职工们, 还有那些外包来的保洁人员们, 都必须要签署一个叫做《环境卫生管理知晓书》的东西。这些人在每一年里面都要接受至少1次的那一种关于这个制度的培训, 而且相关的记录是要被保存下来的。

